即期快篩遭疑清庫存 食藥署:經核准且效期內就可用
【健康醫療網/記者鄭宜芬報導】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日前宣布開放民眾到藥局免費領COVID-19快篩試劑,但有844萬劑即將於5、6月底到期,遭質疑是即期品。對此,食藥署8日回應表示,即期快篩就是還沒過期,只要是食藥署核發,無論是當初專案輸入製造,或是現在查驗登記許可的快篩產品,只要在有效期間內都可以正常使用,若是過期就以正常廢棄物方式處理。
全國逾4500家藥局發送844萬劑
疾管署表示,為有效運用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委請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自113年5月6日起於全台4500餘家健保特約藥局設置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發送點,並依藥師公會規劃之試劑發放點,配送844萬餘劑家用快篩試劑至藥局,包括效期至113年5月底約184萬劑、113年6月660萬劑。
然而,免費快篩措施推出後引發議論,有社區藥局藥師反映,民眾對接近效期的快篩領取意願低,擔憂發不完,甚至直言「把藥局當垃圾場」。
即期快篩仍有效 過期應丟棄
對此,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王德原說明,廠商在決定產品效期時,都會進行安定性測試,廠商通常會採取保險作法,在真正效期前,採取一個安全的有效期限。
不過,各家廠商過期「後」的有效期限究竟是一天、一週或是半年,無從得知安定性數據。他呼籲民眾,拿到快篩產品,務必先確認是否在產品有效期限內,過期就建議以一般廢棄物方式丟棄。
疾管署回應,依試劑廠商提供的資訊,快篩試劑均能有效偵測目前COVID-19主流變異株,且社區目前仍有COVID-19疫情傳播風險,建議有呼吸道症狀或有需求的民眾索取並自行篩檢,以及時分辨是否為COVID-19感染,並有助於後續就醫診治。
至於社區藥局反應一事,此次發放作業由藥師公會詢問藥局協助發放意願後,提供疾管署配送名單與配送數量,疾管署依該名單通知委託物流廠商配送家用快篩試劑至各藥局,倘藥局不願參與快篩試劑發放作業,可自行聯繫藥師公會。
現行快篩針對新興變異株有用嗎?
至於現行快篩產品對新興變異株是否有效?王德原指出,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最新統計,最近流行的變異株為JN.1,即便疾管署近日在疫情記者會中提到的KP.2,都是衍生自XBB.1,而XBB.1又來自Omicron,也就是這些變異株都是Omicron家族,在新冠病毒定義上被列為需留意變異株(variant of interest,VOI),雖然會產生所謂的免疫逃脫,感染性更強,但是沒有重大變異,致病力比較弱。
他進一步說明,目前的病毒變異株都是發生S蛋白上,快篩設計則是針對N蛋白,事實上,這些變異株從最早期原始株到現在Omicron,在N蛋白結構上幾乎沒有什麼改變,因此現行食藥署核准COVID-19試劑在偵測上,都不會產生問題。目前各國也在持續監控變異株變化,未來若發生新的N蛋白變異,食藥署會要求業者針對產品做進一步的因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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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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