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登記免受罰海蟾蜍飼養登記期限只到111年6月14日違者開罰 !

(圖說:入侵種海蟾蜍與背上台灣原生黑眶蟾蜍比較,體型相當懸殊。圖片來源:臺北市政府)

海蟾蜍(學名為Rhinella marina),原產於中南美洲,已列為「世界百大外來入侵種」,去(110)年度持續侵襲南投草屯區,截至目前捕抓數量已突破數千隻,甚至有逐漸擴散的趨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於111年4月7日將其公告列入「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1條第1項所定有害生態環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種類」。

(圖說:個主蟾蜍特徵比較照片。由楊懿如老師提供。圖片來源:臺北市政府)

為防止民眾飼養、繁殖之海蟾蜍個體不慎逸出野外,變成危害生態環境的大麻煩,在111年4月15日公告生效後,已飼養之個體,飼主應於指定期限(111年6月14日前)檢附申請書表及身分證明文件、可供辨識的動物照片等相關證明文件等向本處完成登記,且不得再私下繁殖或買賣,提醒飼主務必把握時間,避免因逾期登記而受罰。

動保處強調,公告登記目的在於提醒飼主善盡飼養照顧的責任,且不得再私下繁殖、販售;無法繼續飼養的販售業者或民眾,可於登記期限內將持有個體送交動保處,千萬不要隨便放生或丟棄野外,以維護國內環境生態的完整,再次提醒凡是在今(111)年4月7日農委會公告前飼養海蟾蜍的民眾,務必在111年6月14日前,把握時間向動保處申辦登記;動保處亦將自登記期限後起加強查察,若經查獲飼養海蟾蜍未完成登記者,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51條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