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合併後民眾無須重新申辦新粉紅皮書
在各級行政單位完成合併後,民眾除非有需求,否則無須重新申辦新粉紅皮書
越南財經新聞
農業暨環境部( Bộ Nông nghiệp và Môi trường )剛發布有關在合併各級行政單位後對地籍和土地資料庫調整第991/BNNMT-QLĐĐ 號公文。
關於之前已核發的紅皮 / 粉紅皮書,.農業暨環境部表示,民眾無須更換之前已核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書、與地上不動產所有權證書( 俗稱為粉紅皮書 )。若民眾有需要做變更,則可以在辦理土地相關行政手續時一併辦理,例如轉讓、土地登記等。

有關變更之前核發的所有權證書上的土地資訊( 地塊編號、地址… ),則依照關於地籍資料、土地使用權證、地上物所有權的第10/2024號法令辦理。若原所有權證書上已無地方來填寫變更,民眾需依據第101/2024號法令的指示申辦新的所有權證書( 粉紅皮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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