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鐵警偵辦南港車站公共危險現行犯案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115年10月8日21時16分許,鐵路警察局南港所獲報,20時23分許南港車站所發出之火災警報,為排煙室機房內雜物起火,火勢已由站務人員撲滅。
員警到場,經查為一男子於案發地點吸食紙菸後,未妥善將煙蒂熄滅,隨手丟棄地上進而引發火災,因及時撲滅未造成財損及人員傷亡。
員警立即以刑法第173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逮捕,全案調查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原始新聞來源 有關鐵警偵辦南港車站公共危險現行犯案 臺灣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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