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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檢員警貪污不法  依法送辦免職汰除

自檢員警貪污不法  依法送辦免職汰除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偵辦刑事案件中發現有員警涉嫌貪污等不法情事,北市警局立即主動清查並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該署於114年4月1日指揮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萬華分局、保安警察大隊等相關單位共同執行搜索後,於4月2日聲請羈押。其中萬華分局鄧姓組長業經北市警局於114年4月1日改調警務正,其與保安大隊吳姓警務員均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除依法均先予停職外,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將於全案事證明確後,予以免職汰除,並從嚴追究相關考核監督不周人員責任。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針對員警違法違紀案件,均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絕不寬貸,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之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警譽。


原始新聞來源 自檢員警貪污不法  依法送辦免職汰除 臺灣郵報.

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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