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保險月投保金額 115年1月1日依法調整為21,103元

衛生福利部今(12)日公布,111年10月至114年9月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計成長率6.79%,依法調整國民年金保險(下稱國保)的月投保金額,115年1月1日起,將由現行19,761元調為21,103元,各項給付的金額連動調高,每月自付保費調整同時,政府補助保費同步增加,低收入戶及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由政府補助不受影響,保障民眾權益。

國保各項給付以月投保金額為計算基礎,為確保領取年金給付者的生活水準,在物價指數提升之際仍可獲得保障,依國民年金法第11條規定,當CPI累計成長率達5%時,即依該成長率調整國保月投保金額與各項給付金額同時調升。

衛福部表示,國保月投保金額自112年起為19,761元,查111年10月至114年9月CPI累計成長率達6.79%,因此115年1月1日起,依法將調整為21,103元。

115年月投保金額調整後,各項給付金額也調高,包括生育給付由39,522元調升為42,206元、喪葬給付由98,805元調升為10萬5,515元。若是年滿65歲、有15年國保年資,領取A式老年年金給付可達6,107元,有利國保民眾之基本經濟安全保障。

至於保險費增加情形,由於政府會依被保險人身分補助40%-100%的國保保費,故每人每月自付保費雖小幅增加43元至84元,政府補助保費則相對增加補助57元至141元。因此,每年約增加37.5億元的保費收入,將全數納入國保基金,作為全體被保險人未來保險給付之用,以符合社會保險財務自給自足原則,更確保國保基金長期財務健全。

衛福部提醒,新制上路後,115年1-2月份的保費繳款單將於115年3月底前寄發,被保險人於同年4月底前繳納即可。若無力繳納保險費,請儘速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認定,以提高保費補助比率。如有疑問可撥打勞保局國民年金諮詢專線02-23961266轉6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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