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修法 2年內交易課稅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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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於03月11日通過財政部擬具的「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今日再次提出「所得稅法」修正,不僅要遏止短買短賣的投機行為、房價不當哄抬,並落實居住正義。

為有效遏止短買短賣的炒房投機行為,這次的稅法修正案,將原本「短期持有」的定義自原本的1年延長到2年,持有房地期間在2年以內者,交易稅率為45%。持有3年到5年者,稅率為35%。持有5年以上者,稅率則不改變,同現制稅率。明定個人交易房屋、土地未提示費用證明文件者,稽徵機關得按成交價額3%計算其費用,並以30萬元為限。

而總機構在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持有房地期間在2年以內者,稅率為45%。持有房地期間超過2年,未逾5年者,稅率為35%。持有房地期間超過5年者,稅率同現制,為20%。營利事業交易其興建房屋完成後第1次移轉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依規定計算之房地交易課稅所得,仍併計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稅率為20%。另總機構在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之稅率為45%,超過2年之稅率為35%。另外,受到關注的囤房稅議題則因擔心稅賦轉嫁房租,暫不推動。

目前草案未明確訂定生效日,將根據審議情況,再由行政院決定最後生效日期。蘇院長強調,今日於行政院會進一步提出「所得稅法」修正案,不僅將期限延長、稅額增加,同時也遏止脫法的利用行為,例如利用公司股權買賣房屋,進而規避高稅率的不當交易、投機行為。

行政院推出相關稅法修正,為了打擊炒房不遺餘力。蘇院長表示,此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將會加強向國人同胞說明,使其能瞭解、支持。此外,對於相關法案運作,也應持續提出有效辦法,希望能早日獲得良好成果。

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