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有共識 房地合一稅2.0修法七月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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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於04月07日針對備受關注的房地合一稅制2.0修法進行朝野協商,並達成共識,法案目前進入二讀程序,最快下週逕付三讀,預計於07月01日正式實施。

財委會召委曾銘宗表示,本次協商主要針對修法的生效時間進行討論。國民黨團主張房地合一稅制2.0公布時便立即生效,避免發生房市搶購潮,進而影響股市;另一方面,民進黨團則主張07月01日或12月31日再上路。由於財政部表示實施新制需準備期,才決定07月01日上路。房地合一稅修法草案已完成委員會審議,為避免後續再有變數發生,全案將不再經由黨團協商,直接提報立法院會討論。若因修法出現搶售潮,房市增加供給則售價降低,也符合打房價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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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的稅法修正案,將原本「短期持有」的定義自原本的1年延長到2年,持有房地期間在2年以內者,交易稅率為45%。持有3年到5年者,稅率為35%。持有5年以上者,稅率則不改變,同現制稅率。明定個人交易房屋、土地未提示費用證明文件者,稽徵機關得按成交價額3%計算其費用,並以30萬元為限。而總機構在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持有房地期間在2年以內者,稅率為45%。持有房地期間超過2年,未逾5年者,稅率為35%。持有房地期間超過5年者,稅率同現制,為20%。營利事業交易其興建房屋完成後第1次移轉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依規定計算之房地交易課稅所得,仍併計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稅率為20%。另總機構在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之稅率為45%,超過2年之稅率為35%。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許慈美表示,由於此次修法將預售屋、特定股權交易納入房地合一課稅範圍,法人短期交易也將比照個人,加重課稅,因此相關法規內容繁雜,尚待討論修訂。大家關心的非自願性售屋包含哪些情況,後續也會進一步公告。符合非自願售屋即可維持原本的20%稅率,目前初步規劃將納入銀行按法定規定售屋、遭強制執行需移轉房屋等情事。

對此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房地合一稅2.0的相關子法規已有1.0版作為基礎,有信心能在1個月內準備完成。這次修法效力屬於「不完全溯及既往」,故於房地合一2.0版上路前完成交易,都不會追稅,亦不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