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經發局力推特定工廠設置屋頂型太陽光電,預估至121年3月19日用地變更申請期限前,轄內將有4千家特定工廠申請,推估裝置面積達280萬餘平方公尺,可裝設容量約280MW(百萬瓦),帶動相關業者投資太陽能光電約168億元,預估每年發電量達3.56億度、廠商至少約有13.8億元售電收益、CO2減量18.8萬噸,提供9萬6千戶民生用電,為綠能發展盡一分心力。
經發局表示,配合中央「全面納管、就地輔導」及「2050淨零排放路徑圖」政策,截至今年3月21日(未登記工廠納管及臨時工廠登記申請特定工廠登記案件受理截止日)止,台中市受理特定工廠登記相關案件1萬0,166件,台中轄內已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含臨登轉特登)達1,761家。由於經濟部規劃未登記工廠取得特定工廠者,可自願或於用地計畫核定後依法設置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今年台中市已有10家特定工廠、13案場申請設置屋頂型太陽光電,其中9案已經通過同意備案,4案審查中,總計裝置容量共計3,250瓩。
經發局指出,工廠屋頂面積廣大,具備良好太陽光電設置條件,依台電公司統計至今年2月份資料,台中市太陽光電建置總量約為459.286MW(百萬瓩),其中設置於工廠屋頂的裝置容量約有136MW,占比約29.6%,為屋頂設置量最高的類別,弦震企業公司為此次申請廠商之一。
弦震企業公司表示,響應政府綠能政策,主動於工廠屋頂設置2案場、裝置容量684.6瓩,除可降低廠房溫度,減少空調使用及營運成本;另一方面,將太陽光電產生的電力賣給台電,增加企業收入。鋐穎機械公司表示,響應政府綠能政策,提前規劃於工廠屋頂設置2案場、裝置容量587.07瓩,也將電力賣給台電增加售電收益。
經發局指出,特定工廠積極設置屋頂太陽光電,不僅開發綠能商機,更維護環境永續發展。目前法規規定取得特定登記工廠者可自願性設置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或於申請用地變更時依法規設置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因農地變更至合法地目牽涉到土地變更,經濟部要求此階段業者必須投入屋頂太陽光電,裝置發電設施面積以不低於屋頂水平投影面積百分之50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