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升溫 竹市警加強稽查特定娛樂場所
27日起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新增多起本土病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最新防疫措施,特定娛樂場所從業人員必須接種疫苗2劑且滿14天,如第二劑滿3個月者,應接種第三劑,另至4月30日前須每週快篩1次;顧客則必須打滿三劑疫苗才能進入。為確保有效防堵疫情,竹市警方與市府產發處為避免疫情再次升溫,組成聯合稽查小組全力稽查取締。
27日晚間竹市警方規劃專案勤務針對轄內特定娛樂場所實施擴大臨檢,並核對「實聯制」以及施打疫苗落實與否,逐一查核,並以M-Police查詢過濾有無未依規定居家檢疫或隔離對象,以期防堵疫情缺口。
警察局長郭士傑表示,經稽查本市71處特定娛樂場所,總共有138人違規,包括從業人員30人、顧客108人未遵守防疫規定,警方均依傳染病防治法移送產發處及衛生局裁處。局長郭士傑也呼籲,清明連假將至,請新竹市民朋友及相關業者務必遵守防疫規範,警方將持續透過各種勤務作為,加強防疫工作,全力遏止疫情擴散。
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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