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暐瀚母遭酒駕離世 國內現行酒駕罰則如何規範?
酒駕對於用路人來說是一個「不定時的炸彈」,也是台灣一直以來致力於改善的議題,而每一個酒駕事件的背後都是讓另一個家庭傷心以及破碎的開始。這次由TPN台灣商務新聞網帶讀者,了解發生於昨日05月05日酒駕車禍事故事件以及現今台灣對於酒駕事件罰則如何規範。
05日發生於台中市南區東興路一段與樹義一巷路口,酒駕死亡車禍,是由現年30歲美髮師方兆杰,駕駛賓士車酒駕衝撞70歲陳姓婦人,並拖行數十公尺,因傷勢過於嚴重經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
此婦人為資深媒體黃暐瀚母親,黃暐瀚也於05日臉中寫下:「不痛了,媽媽」,也寫下案發事後去殯儀館拉開冰櫃的瞬間:「我不敢相信,眼前那位滿臉是血,胸腔腫脹,四肢幾乎癱軟撞碎的那個人,是我的媽媽。」於文末謝謝每一位到現場慰問的長官以及親朋好友,句句著實令人心痛。
對此現任國民黨主席江啟臣於臉書回應:「大悲無言,還要有多少生命枉死,才不再有酒後駕車肇事的憾事發生,到底該怎麼做,才能讓酒駕者不再有僥倖心態。」,並期盼增列「死刑、無期徒刑」的法定刑,擴大法官裁量空間。
台中市政府交通警察大隊,對於此次發生台中酒駕肇事傷亡憾事,臺中市警局除每月維持規劃8至10次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另自05月05日起持續規劃連續5日取締酒後駕車勤務,藉高強度、高密度取締方式,有效嚇阻酒後駕車違法行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國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酒駕現行罰則
1. 酒駕罰鍰
根據目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超過0.15mg/l,或血液酒精濃度達0.03%以上,「首度」酒駕處以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對於五年內「二度」酒駕累犯,則處以12萬元法鍰。「三度」酒駕累犯則是按前次罰鍰金額,再加罰9萬元,累積無上限。倘若酒駕肇事者致人重傷或是致死,則吊銷駕駛駕照以及不得再領考。
2.拒絕酒測
對於拒絕酒測者,想逃避法律責任者,目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也祭出罰鍰。五年內「首次」拒絕酒測者第一次重罰18萬元,若五年內「第二次」拒絕酒測累犯,則處以36萬元,五年內「第三次以上」拒絕酒測者,則按前次罰鍰金額,再加罰18萬元。
TPN台灣商務新聞網,在此提醒所有的讀者以及用路人,倘若外出與親朋好友飲酒,餐後提醒飲酒的夥伴改搭大眾交通工具或是搭乘計程車,維護你我用路人的安全,創造安全的交通用路環境。
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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