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勞工舊制退休權益 中市府輔導雇主依法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圖說:小型說明會-法令及實務併同說明(圖片來源:臺中市政府)

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應於每年底前估算次年度符合退休條件勞工所需的退休金,有不足者,應於次年度3月底前一次補足退休金差額至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為保障台中市舊制勞工退休金權益,市府勞工局今年積極輔導715家事業單位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補提差額計5億多元,保障台中市2,274名符合退休條件勞工的權益。

勞工局長張大春表示,台中市截至目前計有1萬171家事業單位設有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預估至明年底符合退休條件的勞工共2萬1,084人,其中約有855家事業單位尚須於明年3月底前為3,236名舊制勞工一次補足退休金差額。

為協助事業單位依法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維護舊制勞工退休金權益,勞工局同仁以電話、櫃檯諮詢、說明會及實地訪視等多元方式輔導及查核。雇主亦可利用勞動部「預估次一年度所需勞工退休準備金試算」系統估算應補足的勞工退休準備金,進而補足差額。

勞工局說明,勞動部與勞工局訂於11月26日聯合辦理「110年度勞工退休制度及法令線上說明會」兩場次,主題包含勞退新、舊制法令及實務介紹及金融理財教育等課程,盼持續增進勞雇雙方對勞退新、舊制實務的了解。更多活動資訊可查詢勞工局官方網站。

另事業單位或勞工朋友如有舊制退休金相關權益問題或欲掌握最新消息,可至勞工局網站勞工退休準備金專區查詢相關問題,亦可撥打專線或逕洽勞工局勞工退休金諮詢服務櫃檯諮詢。

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