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漁港因應疫情影響,自110年5月25日0時起禁止垂釣

圖說:新北市漁港範圍內自110年5月25日0時起全面禁止垂釣(圖片來源:新北市政府)

【新北市訊】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為避免漁港成為防疫破口,本市公告漁港範圍內自110年5月25日0時起,全面禁止垂釣,請釣友們配合,一起挺過這波疫情!

近期因新冠肺炎確診者人數升高,新北市自110年5月15日起已將防疫等級提高到第三級警戒,且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更自5月19日起發布全國進入第三級警戒,期嚴守抗疫防線。為避免漁港內漁民、釣友及一般民眾過度接觸造成疫情互相傳播風險,新北市政府依據漁港法第18條第1項第5款及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公告本市漁港範圍內,自110年5月25日0時起,全面禁止漁港垂釣,將視未來疫情趨緩後再開放,違者將依漁港法第21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請市民朋友務必配合,非必要請待在家中不要外出,外出也請全程配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及避免群聚。有關防疫最新動態,歡迎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https://www.cdc.gov.tw/)或本市衛生局(https://reurl.cc/WEjgpO)網站查詢,切勿聽信未經證實的假訊息,請市民朋友共同合作。

漁業處長張麗珍表示,漁港垂釣為市民朋友休閒的好選擇,但近期因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嚴峻,本市漁港自5月25日0時起全面禁止垂釣,避免市民朋友外出造成群聚感染風險,請大家配合,共同防堵疫情擴散。

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