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垃圾該怎麼撈?僅7%能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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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廢70%來自人為因素,為了清除這些海廢,在臺灣分工則是由環保署負責清除沿岸廢棄物,海保署負責海漂與海底垃圾的清理。為了落實海洋汙染防治規範,環保署也利用衛星遙測及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監測臺灣本島及周邊海域是否有汙染行為。而針對海廢的清理方式,臺灣目前大多是由人力潛水進行海底垃圾的清除部分,而沿岸垃圾則由環保署推動地方政府執行淨灘活動定期清理。

海底垃圾清理作業方式

因執行海底垃圾打撈作業受限於潛水人員的耐壓力及水肺氣瓶的時間,因此目前只能針對沿海3浬、水深約20~30公尺區域為清理範圍。因海廢也是民間關注的海洋永續議題之一,因此民間也不少熱心潛水人士結合專業潛水業者自發性組織潛水隊潛至海下清理。

臺灣海底垃圾聚集處

根據海保署委託工研院執行海漂及海底垃圾分布調查發現,臺灣目前海底垃圾密度最高區域為「花蓮石梯坪」,每平方公里2萬4048件,比起其他國家調查結果還要來高,而沉積在海底的垃圾仍為漁網、漁具為大宗。因此即將於2021年7月上線的「刺網漁業漁具標示措施」政策,將針對相關產業漁具、漁網實施實名制以利於後續追蹤來源。

海委會海保署副署長宋欣真表示,「海底垃圾的清除成本是陸地的百倍、千倍負擔。」因清除海底垃圾風險大又辛苦,尤其海象不穩時,海底能見度極差,只靠人力、水下遙控無人載具清理,因此耗費巨大的人力與物力卻只能治標不治本,更呼籲教育部應加強海洋環境教育以維護生態環境。

透過2020年蒐集到的海洋廢棄物數量高達1萬5千公噸,而在這之中卻只有7%可再回收,而剩餘93%還是得進焚化爐進行銷毀。因此不論垃圾在陸地還是海洋,明顯的都對環境與生態造成極大的負擔,希望透過教育著手改善。

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