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違法擴建 盧市長提出五大質疑「中部人無法接受」
趁著全民齊心拼防疫之際,經濟部與台電公司昨(22)日臨時召開線上記者會,逕自宣布「台中火力電廠擴建合法」,不顧民眾因疫情徬徨不安,在地方尚有爭議的情形下,中央以不經完善的溝通協商,逕行任由台電增建發電機組,意圖用「30分鐘」臨時記者會來完備所有程序,台中市長盧秀燕23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提出五大質疑,並強調中央此舉超越法律,「你可以把我的手綁起來,但永遠不能讓我們的心屈服」。
盧市長表示,中火是全台最大電廠,現有10部燃煤機組,一直負擔全台供電網,代價是中部人「用肺發電」,民眾已多次發出怒吼,現在中央超越法律,明許中火「再增建」,越蓋越大將成「全球最大火力發電廠」。現在是民主時代,中火依法提出申請都市設計審議,中市府也依法審查,哪有審查到一半,申請者逕自推翻審查,私下找營建署開後門拿特照,不但破壞法治,台中人更不能接受。
盧市長強調,台中市政府從未反對用燃氣機組,替代老舊燃煤機組興建,而是明確主張「先拆再建」,拆除老舊燃煤機組,再建燃氣機組,不讓五根煙囪變成「七根煙囪」,不解中央阻擋台中維護環境的用意。通霄電廠能先拆後建,新北深澳燃煤電廠能因民意反彈停建,台中電廠違法擴建不應該漠視民意。
盧市長提到,經濟部口頭承諾燃氣機組運轉後再拆燃煤機,但如果中央政府可以廢掉地方的都市設計審查權,如果中央政府可以用一份公文廢除台中生煤管制條例,中央的口頭承諾就如同開一張空白支票,台中人是不會信服,因此我們堅持要先拆再建,環境保護與台中人健康,是不能妥協的,中央擴建中火,一定要得到台中人的同意。
針對台電指稱,將直接擴建中火,地方再「知會就好」。台中市政府都發局長黃文彬表示,台中市進行都市設計審議是都市計畫法的授權及延伸,依法有據、法令完備。即便台電宣稱,可依建築法第98條規定由行政院發給特種建築物許可,但依內政部99年函釋經許可的特種建築物,惟仍須符合都市計畫、消防等其他法令之規定。所以特種建築物並沒有排除都市計畫法的規定,依規仍應提送都審
黃局長提到,令人質疑的是,若台電不同意此法條,為何當初又送件申請,參與會議,現在又繞過地方直接拿到特種建築物許可,這種跳過都市計畫的程序,發給中火機組特種建築許可反而不符合法令與程序,都發局呼籲中火盡快辦理都市設計審議程序以符規定!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台電近兩年備轉容量率都在10%以上,顯示是綠燈的供電充裕充足,5月兩次大跳電,台電也解釋是是「電網故障,非缺電」,既然台灣不缺電,台電不改善供電網,而是擴建中火,粗暴對待台中民意,我們無法接受。
台中市政府法制局長李善植指出,依據內政部營建署相關函釋,經行政院許可之特種建築物,僅得免適用建築法全部或一部之規定,仍須符合都市計畫、消防等其他法令之規定。所以,就算中央特別幫中火開路,規避一般建築執照的申請,但中火增建新的機組仍須受到台中市相關都市計畫法規的拘束,未通過都市計畫審議前,中火仍不得違法動工。
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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