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新法上路取締118件 宿醉酒駕占1/3
酒駕新制於3 月31 日上路,臺北市警局於新制上路後持續加強酒後駕車攔檢稽查,統計3 月31 日至4 月10 日止計取締酒後駕車118件,分析取締時段以0-6 時占38%最高、6-12 時占34%次之,宿醉酒駕有增加趨勢,因喝酒隔日之宿醉也會嚴重影響駕駛時的判斷力與反應能力,提醒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酒駕上路。
酒駕新制於3 月31 日上路,加重處罰規定包括延長酒駕累犯紀錄至10 年,且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酒駕同車乘客連坐處分罰鍰提高至6,000 元至1 萬5,000 元;車主將車輛借給他人酒駕,吊扣車牌2 年;酒駕肇事因而致人重傷或死亡一律沒入車輛。另為防止酒駕者改開租賃車規避沒入車輛規定,修正條文明定,租賃車業者已告知處罰規定義務,若駕駛仍違規酒駕,得依原酒駕罰鍰金額再加罰1/2;酒駕吊銷駕照重新考領時應申請登記配備有酒精鎖車輛後,才會發給駕照;若未駕駛具有酒精鎖車輛,處6 萬元至12 萬元罰鍰。
臺北市警局強調,因應近期疫情升溫,員警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勤務,對於受測者所使用吹嘴均係以塑膠套包裝之全新吹嘴,另為推動防制酒後駕車及兼顧防疫,採購70臺紫外線消毒箱,落實酒測儀器清消程序,降低員警及民眾染疫風險。
為貫徹市府「酒駕零容忍」政策,臺北市警局將持續展現打擊酒駕決心,並重視員警及民眾衛生安全,要求員警酒測時嚴格做好防疫措施,再次呼籲民眾,因目前取締酒駕違規處罰提高甚鉅,民眾切勿以身試法,酒後以「指定駕駛」、「酒後代駕預約」及「代客叫計程車」等方式安全返家,並要留意喝酒隔日之宿醉也會嚴重影響駕駛時的判斷力與反應能力,以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
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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