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農民退休儲金條例」修正草案 農民提繳負擔減輕 保障對象擴大
立法院今(27)日三讀通過「農民退休儲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立法委員與各界對於農民退休儲金制度的關心及支持,農業部部長陳駿季特別表達感謝。
農業部說明,本次修法重點包括:
一、減輕農民經濟負擔:農民退休儲金自110年1月1日起推動,參仿「勞工退休金」制度,設立農民退休儲金個人專戶,農民提繳金額依勞工最低工資(115年1月1日起為29,500元)乘上提繳比率(由農民於1%至10%內依意願決定)。原規定係由農民與主管機關按月提繳相同金額(各負擔50%),因青年初期從農,經濟負擔較大,影響提繳農民退休儲金意願,爰在維持農民之退休保障水準下,調整農民與主管機關每月提繳金額之比例分擔,改為農民負擔總金額之40%,主管機關負擔總金額之60%,減輕農民負擔,以提升農民參與農民退休儲金意願。
二、擴大提繳資格對象:農業生產具有季節性及農務工作具有時段性,目前社會就業已趨多元,勞工從事勞務工作可能同時兼職從事農務工作而具有雙重身分及收入來源。為鼓勵並吸引青年從事農業工作、安定農村社會及促進農業經濟發展,爰增訂未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下稱農保)且實際從事農業工作之農(漁)民,在一定資格條件下,可提繳農民退休儲金。其中,未參加農保且有實際從事農業工作之退伍青農,亦一併放寬納入可提繳農民退休儲金之適用對象。本項調整可使渠等穩定安心從農,並有助於穩定農業勞動力。
農業部表示,為健全農民社會安全制度,提高農民老年經濟生活保障,爰在現行老農津貼的基礎上,進一步建構農民退休金制度。為鼓勵農民儲蓄養老,政府與農民共同提繳農退儲金,讓有意願參與的農民,能與其他行業從業人員同樣享有適當生活水準保障,以照顧農民退休安養生活。農業部將儘速籌備相關行政作業及完成研訂子法,讓本次修法順利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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