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澄清:根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免現勘需符合天氣參數或災損嚴重等客觀事實條件
有關報載因未獲農業部允諾公告免現勘致雲林古坑員工勘災受傷案,農業部說明如下:
農業部表示,該部感謝所有協助農民救災及勘災的同仁,對於古坑鄉公所員工因故受傷表示遺憾,祝福早日康復。
有關報導提及免現勘一事,農業部表示,根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免現勘需符合天氣參數或災損嚴重等客觀事實條件,並非農業部說免現勘就能免現勘。此外,農業部也已放寬相關規定,公所可以透過農民使用農損APP拍攝之災損照片進行判釋,不一定要現勘,相關規定均已函告縣市政府轉知鄉鎮市區公所。
農業部進一步說明,農業災損免現勘除了符合農業部公告之天氣參數以外,災損嚴重經農業部主動公告的需符合普遍性及一致性兩個原則。例如,竹筍種植在迎風面農地受損嚴重,而在非迎風面農地受損就相對輕微,所以不具有普遍性受災,無法公告為免現勘品項。本次雲林縣如硬質玉米、食用玉米、青割玉米及高粱等受損情形具有一致性及普遍性,故列為免現勘品項。
農業部指出,該部將持續輔導縣市政府督導公所多加利用科學工具輔助勘查,並再次呼籲公所人員辦理勘查業務務必注意自身安全;為讓受災農民早日領取救助款,仍請公所同仁積極辦理勘查,以利農民儘早復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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