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僑胞參加中華民國114年十月慶典活動須知

參加資格為何?

一、旅居國外僑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持我國護照入國,並持有效之僑居國居留證明文件(如僑居國護照、永久居留證或居留證等)或其我國護照內頁已蓋有「僑居身分加簽」章戳。

(二)持僑居國護照入國之國人或華裔人士。

二、符合第一項資格僑胞之隨行配偶或子女,且已取得僑居國護照或永久居留證,並經許可入國者,得以僑眷身分辦理報到。

三、香港、澳門居民組團參加,請向大陸委員會辦理,恕不接受個別報名。

如何報名?

符合前述參加資格之僑胞,請預先就「個別僑胞」或「組團」擇一報名(請勿重複報名),辦理方式如下:

一、個別僑胞報名
(一)報名時間:自114年7月10日起至9月20日止,可採網路、傳真或通訊報名。

(二)網路報名:請至僑委會網站「十月慶典活動專頁」(網址:https://DoubleTen.Taiwan-World.Net)辦理。

(三)傳真報名:請將填妥之僑胞報名表傳真至僑委會,傳真號碼:+886-2-23566385;聯絡電話:+886-2-23272929。

(四)通訊報名:請將填妥之僑胞報名表以快遞或掛號(以文件寄達日為憑)寄達僑委會(地址:100218臺北市徐州路5號3樓僑務委員會)。

二、組團報名

歡迎已於僑委會登記僑團或與僑委會聯繫密切之僑團、僑校組團、
個別僑胞自行組團或委託旅行社組團報名參加。

(一)自114年7月10日起至8月30日止,請至僑委會網站「十月慶典活動專頁」(網址:https://DoubleTen.Taiwan-World.Net)辦理網路報名。

(二)網路報名完畢後,請於114年9月5日前將僑團團冊及團員名冊傳送各駐外館處或各地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辦理團員資格初審。

(三)各駐外館處及各地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於網路報名系統收到組團報名之僑團團冊及團員清冊資料後,應檢視團員資料是否填寫正確及完整(如同時持有中華民國及僑居國護照者護照號碼均須填寫),於初審團員符合參加資格後,請列印檔案並在團員清冊初審意見欄蓋章,以公文將前揭組團報名文件於114年9月10日前函送僑委會。

(四)僑胞組團回國參加十月慶典,每團以10人至40人為原則。

(五)參團僑胞限登記於1個慶賀團,請勿重複登記。

(六)僑團(校)或個別僑胞委託旅行社組團參加者,請務必提供「海外委託旅行社」及「國內委託旅行社」之名稱及電話。

(七)僑委會無提供接送機服務,請慶賀團自理。

三、注意事項:配合國內各項慶祝活動作業,參加者須事先報名,務必清楚勾選報名表格欄位參加慶祝活動項目,倘報名時未勾選參
加活動項目或逾期報名,恕無法保留名額,現場亦無法補位。

如何報到?

完成報名僑胞須符合我國之入國規定,並於報到期間檢齊相關證件正本辦理報到,經審核符合參加資格者,發給僑胞證。報到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應備文件:

(一)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書正本)及僑居國居留證明文件正本,持有效我國護照內頁加蓋「僑居身分加簽」者免附。

(二)以僑眷(僑胞隨行之配偶或子女)身分報名者,應檢具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三)蓋有本次入國查驗章戳之證件正本(如護照或入國證明書);如係由入出國自動查驗通關系統入境者,應檢具航空公司搭機證明等文件(如登機證存根)。

二、報到時間:

114年10月5日起至9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三、報到地點:

僑委會中華民國114年十月慶典回國僑胞接待服務處(臺北市中正
區徐州路5號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樓)。

 

慶典活動介紹

一、活動日程

10月5日(日)~9日(四) 9時-18時:僑胞報到  (僑委會-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樓)

10月9日(四) 晚間:國慶晚會(臺中市,文心森林公園圓滿戶外劇場)

10月10日(四) 上午:國慶大會(總統府廣場);晚間:國慶焰火(南投縣,貓羅溪畔道濟禪寺廣場)

9月20日~10月31日:僑胞自費參加僑委會核備之合格旅行社旅遊活動

二、國慶焰火預計於10月10日晚間施放,歡迎自行前往觀看。

三、相關活動之確定詳細內容,將刊載於僑委會網站「十月慶典活動專頁」。

 

參加國慶晚會應注意什麼?

一、國慶晚會於114年10月9日(星期四)在臺中市文心森林公園圓滿戶外劇場舉行,本項活動須憑「僑胞證」參加並配合安全管制
人員實施安全檢查,請僑胞務必佩帶僑胞證。

二、自費參加僑委會公告旅行社旅遊活動且行程包含國慶晚會之僑胞,由旅行社規劃安排前往觀賞。

三、參加國慶晚會之慶賀團由僑委會視需求提供專車接至活動會場,另僑委會將提供個別僑胞定點接駁專車,請務必於僑胞報名表乘車需求欄上註明,並於報到時確認,以利保留座位。

四、活動結束搭乘僑委會接駁專車返回臺北者,請考量身體狀況及隔日行程斟酌參加,晚會結束返回臺北時可能已逾大眾交通工具服務時間,請預為準備自臺北車站返回住所之交通方式。

五、有關僑胞參加活動入場時間、地點及相關規定將於報到時另行通知。

參加國慶大會應注意什麼?

一、國慶大會於114年10月10日(星期五)上午在總統府前廣場舉行,因活動名額固定,僑委會將於額滿時即關閉該活動選項,請欲參加國慶大會之僑胞務必及早報名。未能完成國慶大會報名者,無法參加該大會,僑委會亦無法受理現場報名參加國慶大會。

二、參加國慶大會之慶賀團由僑委會視需求提供專車接至集合地點,另個別報名之僑胞請自行前往集合地點;本項活動須憑「僑胞證」參加並配合大會安全管制人員實施安全檢查,活動結束後請自行離開。

三、有關僑胞參加活動集合時間、地點及相關規定將於報到時另行通知。

參加旅遊活動應注意什麼?

一、僑委會114年十月慶典僑胞旅遊活動係採補助僑胞國內旅遊經費方式辦理,為持續振興國內產業經濟,補助每人新臺幣3千元;另為振興花東地區觀光,慶典旅遊行程有赴花蓮縣或臺東縣者(不以全程均在該2縣為限),每人補助金額增加為新臺幣4千元。(若全額旅費未超過補助金額者,依全額旅費覈實補助);旅行社相關資訊將於確定後另行公告於僑委會網站「十月慶典活動專頁」。

二、旅遊活動期間:自114年9月20日起至10月31日止。

三、符合僑委會補助之國內旅遊活動條件如下:

(一)於報到期間內完成僑胞報到手續,領得114年十月慶典「僑胞證副聯」,並持該副聯至本會旅遊服務櫃檯進行入境日期查核,須出示蓋有本次入國查驗章戳之證件正本(如我國護照、入國許可證或僑居國護照);如係經由入出國自動查驗通關系統入境者,應檢具航空公司搭機證明等文件(如登機證存根),入境日期為114年8月1日(含)以後入境,本會將於副聯加蓋本會旅遊服務櫃檯查核章。

(二)持有本會發行之i僑卡。

(三)於前述旅遊活動期間憑蓋有查核章之「僑胞證副聯」正本參加經僑委會公告之合格旅行社提供之國內3天2夜以上旅遊活動者(須參加「國慶晚會」、「國慶大會」或「國慶焰火」等國慶籌備委員會公布之相關慶典活動其中1項或參訪僑委會i僑卡特約商店),始得申請補助。

(四)有關旅行社名單及相關旅遊行程資訊,將於確定後公告於僑委會網站「十月慶典活動專頁」(https://DoubleTen.Taiwan-World.Net),有意參加僑委會公告旅行社所提供之旅遊行程者,屆時請填具該旅行社之名稱、電話及行程,俾利申請補助。

四、實施辦法請詳見「僑務委員會補助十月慶典回國僑胞參加旅遊活動作業要點」各項規定。

五、i僑卡特約商店提供持卡人包含食衣住行育樂等優惠,另i僑卡特約醫療機構亦提供僑胞專屬健檢服務方案,歡迎回國僑胞踴躍前往i僑卡特約商店消費,或安排到醫療機構自費健檢,詳情請參閱僑委會網站(www.ocac.gov.tw)或i僑卡網站(https://icard.taiwan-world.net)。

活動小叮嚀

一、海外僑胞倘無法返國參與慶典活動,建議運用網路科技同步收看國內各項慶祝活動。

二、僑委會將於活動期間為報名返臺參與國慶晚會與國慶大會之僑胞辦理保險,請務必於僑胞報名表填寫正確基本資料(中、英文姓名、護照號碼、出生日期等),以利辦理投保事宜(未於報名時提供完整資料者,保險公司恐不予承保)。倘欲額外增加保險額度及項目,請自行辦妥旅遊平安保險。

三、為維國家慶典之莊嚴,參加國慶晚會及國慶大會,均須全程參與,勿中途離場。各項十月慶典活動精彩可期,相關資訊請參閱僑委會網站「十月慶典活動專頁」(網址:https://DoubleTen.Taiwan-World.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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