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重申對於國外醫學學歷採更嚴謹之審查,並無放寬

衛生福利部基於醫療業務攸關民眾健康與生命安全,對於國外醫學學歷採取更嚴謹之審查與採認,並透過相關學歷甄試(含筆試及臨床實務考試)及臨床實作訓練制度,就應考人之臨床專業能力進行把關。針對持國外學歷通過牙醫師第一階段考試者,均須經本部選配分發至教學醫院,完成醫師法施行細則第6條所定科別及週數或時數之臨床實作訓練,取得實習期滿成績及格證明,始得應牙醫師第二階段考試。感謝各界持續提供意見,促進公共政策理性討論。
 
針對國外醫學學歷採相關議題,請參考本部113年11月28日、113年12月6日、113年12月19日、1113年12月20日、114年2月17日及114年6月5日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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