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年度社會福利補助經費維持穩定,中央持續透過一般性補助款挹注地方財源
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後,並非刪除經費 一般性補助款仍保留補助社會福利經費 ,原屬計畫型補助之社會福利經費,已納入一般性補助款辦理, 係屬中央挹注地方財源方式之調整 。
依財政收支劃分法採「公平分配、非齊頭式平 等 」精神 ,補助機制將綜合考量地方人口規模、財政能力及經濟發展條件, 社家署將依主計總處訂定之財力分級提供相應補助,落實中央與地方財政合作精神。
中央政府將持續與各縣市政府密切合作,妥善規劃資源、運用於社會福利相關支出,確保弱勢族群獲得應有支持與協助。
Comment ( 0 )
Trackbacks are closed.
No comments y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