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與醫界達成共識 終結「直美」並強化美容醫學手術管理

衛福部於114年11月14日預告「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過兩次醫界溝通會議,共計三點共識,包含設定落日終結醫學生未完成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PGY)就投入美容醫學的「直美」現象、須有大外科專科醫師資格始得執行美容醫學手術、施行特定美容醫學手術診所認證輔導先行並強化專業自律資訊透明。

針對特管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衛福部分別於11月26日與部定專科醫學會、學會、協會等40個專業團體,以及12月3日與70位專業團體代表進行討論,共識結論如下:

  1. 終結醫學生畢業「直美」:108年以後畢業的醫學生,都要完成PGY訓練才能從事美容醫學服務,若已在業界工作,須補完PGY訓練;108年以前畢業的醫學生,若未具專科資格且已是有實際臨床經驗的醫師,施行特定美容醫學處置,在提供具體處置實例並經訓練可繼續施作。
  2. 須有大外科專科醫師資格始得執行美容醫學手術:參考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基準之相關訓練規定後,美容醫學手術限11個部定專科醫師始可施作,包括外科、神經外科、整形外科、骨科、泌尿科、婦產科、眼科、耳鼻喉科、急診醫學科、皮膚科、家庭醫學科。
  3. 認證輔導先行,強化專業自律資訊透明:針對施行特定美容醫學手術之診所,先以「輔導認證取代強制評鑑」,共同以「醫界自律」與「合規資訊透明」達成維護病人安全目標。

衛福部表示,在施行特定美容醫學手術之診所的管理部分,未來若輔導認證、自律透明執行不佳,將會進一步評估實施強制評鑑,以確保民眾就醫安全。至於,認證標準及程序,將持續與醫界召開會議討論,在保障病人安全提升醫療品質前提下,研議具體且可行之相關配套措施,建立更完整、周延且能反映臨床實務需求的管理制度,並力求在保障民眾權益的同時,兼顧醫師專業及國內美容醫學產業的健全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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