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2年12次協商 復興商工團體協約今首簽 邁向勞資共榮里程碑
【記者王懷文/新北報導】
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十七)日與復興商工舉行首份團體協約簽署儀式,在勞工局長陳瑞嘉、教育局專委何茂田、勞動部關係司專委劉政彥共同見證下,由復興商工副校長劉聰明、新北教產理事長林松宏代表簽署,重要內容包括教師學術研究加給、基本授課節數比照公立學校標準,以及提高導師職務加給等。這份經過2年馬拉松式協商產生的團協,不僅展現了勞資雙方堅守誠信協商的決心,更讓私校教職員勞動權益跨出一大步,值得掌聲鼓勵。
陳瑞嘉致詞時表示,回顧2年前召開第1次協商會議前,勞工局曾經協助認定協商資格,當時復興商工專任教師加入工會人數過半,確認工會具有協商資格,歷時2年努力終於開花結果。陳瑞嘉特別感謝工會扮演橋樑,鍥而不捨為教師發聲,學校也願意承擔雇主責任,才能創造和諧共榮的勞動環境。
副校長劉聰明也表示,面對少子化挑戰與教育環境的變遷,教師是學校的核心力量,校方也充分體認到,唯有讓老師安心教學、學生穩定學習,學校才能邁向永續發展。新北教產林松宏指出,過去教育界對團體協約多所疑慮,但復興商工展現開放態度與進步精神,讓這份團協深受肯定,成為確保私校教師勞動權益的典範。
新北教產工會自112年2月16日正式啟動與復興商工的團體協商,期間共召開了12次馬拉松式會議。協商過程充滿挑戰,但雙方本著相互尊重、共創雙贏的態度,共同面對私校教師所面臨的結構性困境與權益落差。最終雙方合意團體協約內容,並決定回溯自114年8月1日起施行。
原始新聞來源 歷時2年12次協商 復興商工團體協約今首簽 邁向勞資共榮里程碑 臺灣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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