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購沙灘玩具高風險 不合格率達三成三 實體通路僅百分之一
【記者王志成/新北報導】
炎炎夏日即將到來,海邊戲水玩沙是許多親子出遊的共同回憶,然而市售兒童玩沙玩具的安全性卻隱藏隱憂。新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會同經濟發展局,日前針對市售兒童玩沙玩具展開商品標示全面查核。消保官採取「雙管齊下」策略,於網路平台隨機網購十二件商品,並實地前往轄內婦嬰用品店、大賣場及玩具批發倉庫抽查六十八件商品,總計抽驗八十件。查核結果顯示,共有五件商品標示不合格,其中網購通路不合格率高達約百分之三十三,而實體通路不合格率則僅約百分之一,顯示網購商品的消費風險遠高於實體門市。
消保官(二十九)日指出,此次查核全面依據「玩具商品標示基準」進行嚴格把關。在網路購買的十二件樣本中,即有四件不及格,其中兩件完全未標示商品名稱、進口商資訊(名稱、地址、電話)、國外製造商名稱、原產地、主要成分或材料、適用年齡及注意事項;一件警告字體過小,恐導致家長忽略警語;另一件則是進口商資訊前後不一致。反觀在實體通路現場抽查的六十八件商品中,僅有一件存在未標示商品名稱及進口商資訊等違規情形,其餘六十七件均全數合格。
針對本次查核標示不合格的兒童玩沙玩具,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已迅速採取行動,將發函責令位於新北市境內的違規業者限期改正。消保官嚴正警告,若業者逾期未改善,將依《商品標示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從重處以新臺幣兩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鍰;情節嚴重者,更將直接勒令商品下架或公告業者名稱。至於外縣市的違規業者,則已移請該管主管機關依法追查處理。
消保官由衷呼籲全台生產及進口業者,應確實落實商品標示的正確性,並密切配合相關商品標示基準的法規修訂,適時更新標示內容,以共同維護消費者的購買權益。
同時,鑑於此次網購平台商品的不合格率偏高,消保官特別提醒廣大家長,若有購買玩沙玩具的需求,建議優先透過實體通路選購以確保品質與安全。若仍選擇於網路平台購買,收到商品時務必仔細檢視業者資訊是否標示完整;一旦發現有所欠缺,應果斷善用《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所賦予的權利,於七日內無條件解除契約,向網購平台申請退貨退款。
原始新聞來源 網購沙灘玩具高風險 不合格率達三成三 實體通路僅百分之一 臺灣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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